证券代码:688610股票简称:埃科光学公示序号:2023-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合肥市埃科光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8月7日举行了第一届股东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允许企业在确保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执行及保证募资安全的情况下,应用信用额度最大总额不超过110,000万余元(含本数)的那一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支付安全系数高、达到保底规定、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含但是不限于保本理财、协约性储蓄、存定期、通知存款、大额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年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12个月合理。在相关信用额度及时限范围之内,资产能够循环系统翻转应用,股东会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在受权额度和时间内履行现金管理业务投资决策权并签订有关法律条文,具体事宜由企业财务核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8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1)。
一、设立募资现金管理业务商品专用型银行结算账户状况
前不久,集团公司设立了募资现金管理业务商品专用型银行结算账户,实际账号信息如下所示: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一定会在现金管理业务商品期满且没有下一步选购方案时能销户之上专用账户。以上帐户将专门用于临时闲置募集资金选购现金管理业务新产品的清算,不容易用于存放非募资或作为其他用途。
二、风险管控措施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流程;企业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业务商品看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定有不利条件,将及时采取相应执行措施、操纵经营风险;公司监事会、独董应当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与查验;企业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使用一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要在确保不受影响募投项目执行及保证募资安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也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产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与募投项目的基本建设,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对一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适当、适时地现金管理业务,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类资产盈利,为公司发展和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率。
特此公告。
合肥市埃科光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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