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4月25日起,开展旗下部分基金不同类型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中同时存在不同基金份额类别的产品。具体适用情况请以本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二、业务规则
1. 基金份额转换是指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只基金的其他类别基金份额。例如,某基金若有A类、C类和D类份额,投资者可将A类份额转为C类或D类,或将C类转为A类或D类等。
2. 转换申请最低份额要求以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转换份额为准。
3. 基金份额转换后,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份额的赎回费适用期间自确认日起开始计算,不同类别份额之间转换不影响原持有期限的累计。
4. 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处理。
5. 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份额需处于开放申购状态。已被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用于转换。
6. 本业务与不同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7. 具体办理规则请以本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8. 销售机构因系统差异或业务安排可能影响业务开办时间。投资者需在同时销售同一只基金多种类别的同一销售渠道办理转换业务。
三、费用收取标准
1.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加上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差额组成。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时,需补收两者费率差额;反之,则无需支付补差费用。
2. 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确认日起重新计算。
3. 基金转换采用未知价法,以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
四、业务办理时间
本业务受理时间为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段。投资者可于基金开放期内,在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该业务。具体安排请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或垂询各销售机构。
五、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基金投资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者在进行基金份额转换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充分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审慎决策。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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