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14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等合法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若公司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22.00元/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和2024年12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2024-96)和《回购报告书》(2024-9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进行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4月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006,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8%。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20.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00元/股,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43,611,632元(不含交易费用等)。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实施回购: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回购的情形。
2. 回购期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回购股份的时间和数量符合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所有回购交易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完成,不存在任何违规操作情况。
特此公告。
(公司名称)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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