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6股票简称:甘化科工公示序号:2024-01
本企业高管冯骏老先生、陈波老先生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广东省甘化科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7日在规定新闻中公布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3-33)。企业董事兼副总冯骏老先生方案在相关预披露公告披露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之后的6个月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得超过2,587,0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84%);企业董事长助理陈波老先生方案在相关预披露公告披露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之后的6个月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得超过3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9%)。
企业于近期各自接到冯骏老先生、陈波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止到2024年1月2日,以上公司股东此次股份减持方案时限已期满。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状况
1、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2、公司股东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注:若以上一部分总计比例与各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缘故而致。
二、别的相关说明
1、此次股份减持方案不会有违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亦不存有违背公司股东股权锁住及高管增持等有关约定的情况。
2、此次股份减持方案已按相关规定展开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公司股东严格执行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服务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高管增持公司股东不属于公司的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此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造成企业控制权产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管理体制及长期运营造成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次股份减持方案时限已期满。在相关公司股东依照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内,公司已经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簿文档
冯骏先生及陈波老先生签订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省甘化科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四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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