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号:601012股票简称:隆基绿能公示序号:临2023-155号
债卷编码:113053债卷通称:隆22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担负某些及连带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隆基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李振国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7,218,173股,占公司总2023年12月6日总市值(下称“公司总股本”)的14.08%,此次质押贷款及撤押后总计质押贷款公司股权总数141,000,000股,占持股数的13.21%。
企业于近日收到大股东李振国老先生通告,李振国先生于2023年12月6日将其所持10,000,000股企业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子公司,并且于2023年12月7日把它原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子公司的6,300,000股股份办了撤押办理手续(原质押贷款状况请详细企业2022年12月10日、2023年5月31日公布的相关公告),详情如下:
一、此次股份质押的相关情况
之上质押股份没被作为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宜的贷款担保或其它确保主要用途。
二、此次股权撤押的相关情况
李振国老先生此次撤押股权现阶段不用于后面质押贷款,如将来基于其自身需求拟开展股份质押,企业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此次质押贷款及撤押后,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老先生、李喜燕女性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春安老先生总计质押贷款如下:
注:之上均是无限售流通股;占股比例合计数末尾数和各分项目数字之和末尾数不一致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四、别的表明
李振国老先生资信情况优良,具有良好的资产还款能力,总计质押股份不会有平仓风险或者被强行平仓及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若公司股票波动到平仓线时,李振国先生将积极主动采取应对措施,包含但是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贷等。企业将持续关注李振国先生股权质押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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