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0股票简称:德龙激光公示序号:2024-042
本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5%之上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此次大宗交易规则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前,苏州市德龙激光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德龙激光”)公司股东北京市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北京市沃衍”)持有公司股份10,026,837股,总股本的9.70%。以上股权为公司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获得的股权,已经在2023年5月4日起上市流通。
北京市沃衍与江阴市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江阴市沃衍”)、苏州市沃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苏州市沃洁”)及无锡市悦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无锡市悦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均是北京市沃衍资本管理处(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沃衍资本”),为一致行动关联,合计持有企业12,500,000股,占公司股权总额12.09%。
●出让计划的实施结论状况
2024年4月12日,企业公布了《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4-018),北京市沃衍因自身融资需求,拟通过大宗交易规则的形式,企业转让股权不得超过800,0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0.77%。上述情况出让计划的实施期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7月16日。
公司在2024年7月16日接到北京市沃衍开具的《关于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时间届满未转让公司股份的结果告知函》,截止到2024年7月16日,此次出让方案时间范围期满,此次出让方案实施完毕,北京市沃衍未企业转让股权。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高管增持前基本概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存有一致行动人:
二、高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论
(一)控股股东因以下几点公布减持计划执行结论:
公布的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
(二)此次具体减持状况与之前公布的减持计划、服务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是不是未实施高管增持√未实施□已实施
根据北京市沃衍的本身融资需求及市场状况的改变,在此次出让时间范围未实施出让。
(四)具体高管增持是不是没有达到减持计划最少高管增持总数(占比)□没有达到√已经达到
此次股权转让方案未进行最少出让总数,北京市沃衍在此次出让时间范围未实施出让。
(五)是不是提前结束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苏州市德龙激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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