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5股票简称:永鼎股份公示序号:2024-019
债卷编码:110058债卷通称:永鼎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3月27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江苏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江苏路1号永鼎股份总部大厦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老总莫思铭老先生组织。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5人,参加5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余部分管理层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为大股东做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5、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6、提案名字:有关变更注册资本并修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7、提案名字:有关制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此次会议议案1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
2、此次会议议案1、提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早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投票权2/3之上表决通过;
3、此次会议议案1关系公司股东永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投票权股权382,618,695股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市礼丰法律事务所
侓师:廖学勇、舒颖超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工作人员资质、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质均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永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28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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