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3股票简称:思特威公示序号:2023-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思特威(上海市)电子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股东会于2023年10月17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老总、经理徐辰老先生《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议函》。徐辰老先生建议企业使用自筹资金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已发行的那一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权,详情如下:
一、建议人的相关情况及建议时长
1、建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老总、经理徐辰老先生。
2、建议时长:2023年10月17日。
二、建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及目地
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企业价值的认可,为充分调动企业员工凝聚力,不断创建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并提升投资人对公司的投资自信心,紧密联系企业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融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徐辰老先生建议企业使用自筹资金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已发行的那一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权,并在未来适合时间将上述情况回购股份用以公司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
三、建议人建议具体内容
1、复购股份的种类:企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处:用以公司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没能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日后3年之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还没有所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销户。如国家对于有关政策进行变更,则按照变更后的现行政策推行。
3、回购股份的形式: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
4、回购股份的价钱:不得超过股东会根据回购股份决定前3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5,000万余元(含)。
6、复购自有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7、复购时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
四、建议人们在建议前6个月交易本公司股份的现象
建议人徐辰老师在建议前6个月不会有交易本公司股份的现象。
五、建议人们在复购阶段的调整方案
建议人徐辰老师在复购期内暂时没有增减持计划,如后面有这方面增减持股份方案,将按照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承诺事项的需求立即相互配合企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建议人服务承诺
建议人徐辰老先生服务承诺: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助力公司尽早举办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宜,并将在股东会中对公司回购股份提案投反对票。
七、风险防范
企业将尽快就以上内容仔细研究,制定合理切实可行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按相关规定执行审批流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上复购事宜需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实施,尚有待观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市)电子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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